致瀉大腸埃希氏菌(E.coli)作為一類具有高度潛在危害的腸道致病菌,是許多食源性疫情的元兇。因具有較強的環境適應能力和廣泛的傳播渠道,極易威脅人類的食品安全。
下面小編將從什么是致瀉大腸埃希氏菌、感染癥狀及傳播途徑、為何將大腸桿菌作為食品衛生狀況的指示菌及各國對即食食品的微生物限量要求等幾個方面對致瀉大腸埃希氏菌進行介紹。
大腸埃希氏菌,俗稱大腸桿菌,是一種革蘭氏陰性短桿菌,可分為非致病性大腸桿菌和致病性大腸桿菌。非致病性大腸桿菌是腸道的正常菌群,不僅不會危害人體健康,還能有利于合成維生素K和維生素B。能引起腹瀉的致病性大腸桿菌,又稱致瀉大腸埃希氏菌,具有發病率高、致病性強,流行性廣的特點。
目前,世界公認的致瀉大腸埃希氏菌包括腸產毒性大腸桿菌(簡稱ETEC)、腸致病性大腸桿菌(簡稱EPEC)、腸出血性大腸桿菌(簡稱EHEC)、腸侵襲性大腸桿菌(簡稱EIEC)及腸粘附性大腸桿菌(簡稱EAEC)等。
致瀉大腸埃希氏菌常見感染癥狀包括水樣便、腹痛、惡心、發熱及血性腹瀉等。主要通過被污染卻未清洗干凈的生食果蔬、被污染卻未被煮熟煮透的畜肉及其制品及衛生措施不到位的食品加工設備和生產環境等途徑傳播。
指示菌是指在常規衛生監測中,用以指示產品衛生狀況及安全性的指示性微生物。大腸桿菌屬于糞便污染類指示菌,廣泛存在于自然界、溫血動物及人類。在食品生產、加工和儲運過程中,因衛生管理不規范,很多環節都易受大腸桿菌污染。
因此,很多國家都把大腸桿菌作為食品衛生檢驗的指示菌。檢驗指示菌主要是以衛生指示菌樣品存在與否,以及存在數量的多少為依據,對照相應衛生標準限量,進而對檢品的安全性做出評價。
依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規定,即食食品是指食品以售出的形態存在,無需進一步殺菌處理即可食。
根據國情不同,歐盟、澳新及美國的即食食品不區分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主要以加工工藝、食品類別和用途來規定微生物限量,而我國則分別制定了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要求。下面對各國即食食品中致瀉大腸埃希氏菌應遵循的標法及限量進行介紹。
我國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主要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2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散裝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1607-2021)。
2021年之前,僅對大腸埃希氏菌中的O157:H7進行限量規定,但鑒于大腸埃希氏菌的健康風險已不再限于大腸埃希氏菌O157:H7,故2021年11月實施的GB29921-2021將“大腸埃希氏菌O157:H7”修改為“致瀉大腸埃希氏菌”,并對即食果蔬制品和肉制品中致瀉大腸埃希氏菌(E.coli)提出限量要求。
歐盟對食品安全的監管不僅體現在產品檢驗,更主要是通過體系預防措施確保即食食品安全。(EC)No2073/2005《食品微生物標準》規定了即食果蔬及果蔬汁、由生牛乳或低于巴氏殺菌溫度處理牛奶制成的黃油和奶油、經熱處理的牛奶或乳清制成的干酪、肉及肉制品等的E.coli限量要求。
澳新對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主要執行《附表27—食品微生物限量》(Schedule27)。該附表規定了食用冰、包裝水、礦物質水、奶酪、零售未消毒的乳等即食食品的E.coli限量要求。
美國對即食食品中E.coli的限量要求主要按產品類別而定。如,果汁的E.coli限量主要執行《果蔬汁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系統》(21CFRPART120)。乳制品的E.coli限量主要參考《合規政策指南Sec.527.300乳制品:微生物污染物和堿性磷酸酶活性》(CPGSec.527.300)。飲料的E.coli限量主要執行《飲料》(21CFRPART165)等。
結合致瀉大腸埃希氏菌的特點及各國的限量要求,防控致瀉大腸埃希氏菌在食品中的傳播,需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食品從業者應基于“人機料法環”的思路,結合致瀉大腸埃希氏菌的特征,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如,嚴格控制原輔料微生物狀況、生產用具定期徹底消毒、加工過程確保生熟分開處理,保持生產器具的清潔、控制食物儲存溫度及時間及運輸鏈制定嚴格的衛生標準等。而消費者也應從正規渠道購買食品,確保食材處理過程安全衛生,煮熟煮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