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包頭市稀土開發區愛尚鮮生活超市銷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包頭市青山區練月玲蔬菜店銷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通遼市科爾沁區向陽大街銘洋海鮮店銷售的鱘魚(淡水魚),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以及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都是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具有廣譜、高效、快速等特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蔬菜中菊酯類農藥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或濫用農藥。食用菊酯類農藥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出現惡心、嘔吐、頭暈、頭痛等全身中毒癥狀。
氧氟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于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 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魚中檢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
10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
10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分別為滿洲里市艷榮攤床銷售的花椒粉與干姜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滿洲里市胡丘平攤床銷售的花椒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蘭浩特市恩惠福滿樓美食店銷售的涼拌海蜇絲,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新樺生活超市銷售的生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滿洲里市張記大名府香油坊分店銷售的花椒粉(2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烏蘭浩特市喜紅城家宴酒店銷售的涼拌海蜇絲,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滿洲里市劉本貴蔬菜攤床銷售的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滿洲里市占雷調料攤床的大料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調味品和姜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及亞硫酸鹽。那么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違規使用亞硫酸鹽、二氧化硫等物質,以達到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從而導致產品中二氧化硫殘留不符合要求。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如果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可能會對健康不利。
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磯)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劑和穩定劑,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中規定,腌制水產品(僅限海蜇)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500mgkg(以即食海蜇中Al計)。長期攝入鋁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影響人體對鐵、鈣等營養元素的吸收,從而導致骨質疏松、貧血等,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育。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包頭市、興安盟、通遼市、烏蘭察布市、滿洲里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