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食品生產單位認真加強節后食品生產管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生產安全,作出如下提示。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復工復產前檢查用電、燃氣、特種設備、生產設備等線路安全,老化線路、破損線路等要及時更換,進行生產調試運行,確保安全后再進行生產。
有學校食堂、校園小賣部配送業務的企業要注意檢查配送食品質量,庫存產品要檢查保質期、感官性狀是否已有變化,尤其是生產配送短保類產品盡量提前少量生產,出廠檢驗檢測合格后再進行生產配送。
2、嚴格人員管理
復工復產前要做好生產區域清潔,全環節消毒殺菌、生產區域換氣通風。
節后員工健康狀態要及時跟蹤、管理,特別是有外創、腹瀉、發熱等癥狀員工要進行崗位調整,避免致病菌污染。
檢查員工健康證明是否齊全、有效,員工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前要對手進行清洗、消毒,穿戴干凈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崗。
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員工若有更換、調整,要督促其及時辦理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3、嚴格執行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逐批查驗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留存供貨者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確保采購的原輔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嚴禁采購和加工野生動物、不明來源的活體動物和動物源性食品原料,嚴禁采購和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嚴禁采購和加工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
4、嚴格執行生產加工過程控制制度
保持照明、通風、供水、供電等設施正常運轉,加強生產工序、設施設備、產品貯存和包裝等關鍵控制環節的管控,避免交叉污染。
做好加工過程暫存物料的防護工作,避免長時間裸露,防止在進入生產流程前被污染;
即食類食品應加強生產過程微生物監測控制,確保食品生產安全持續有效。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不得擅自改變國家注冊審批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及技術要求,應嚴格核對產品標簽和說明書。
5、嚴格執行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加強食品出廠檢驗控制,要查驗檢驗合格證明和安全狀況并做好記錄,確保出廠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6、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應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認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風險隱患,必要時向轄區相關部門報告。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其生產質量管理體系要求開展自查,主動發現和消除風險隱患。
7、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風險管控機制
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及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兩員責任等,嚴格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復工復產前做好問題隱患排查,及時進行生產管控,持續做好生產過程管理記錄。